山东天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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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天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00t/a光气及光气化装置安全环保升级改造项目(光气装置部分)

2022-01-15

山东天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00t/a光气及光气化装置安全环保升级改造项目(光气装置部分)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山东天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一月

 

1  概述

公众参与是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部分,是建设单位同公众之间的一种双向交流方式,其目的就是在让群众了解项目的类型、规模、建设地点、主要工程内容、污染物排放状况和拟采取的治理措施的前提下,充分表达自己的建议、意见并提出相应的要求,并将这些意见和建议逐步落实到具体的评价工作中,确保项目生产的清洁先进性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

山东天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00t/a光气及光气化装置安全环保升级改造项目(光气装置部分)为技改项目,全厂20000吨/年造气、光气装置产能不变进行升级改造。在现有山东天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现氯甲酸装置北侧布置改建光气合成装置、制气装置及其配套造气污水处理、现场机柜间;厂前区新建办公楼、综合楼、检测楼、中心控制室及消防水站;现五金仓库南侧布置新建循环水站;拆除循环水池、调度室、循环水泵房、煤场、机电仓库、管材库等,新建10kv开关站;现空分车间的北侧布置为冷冻站界区;现空分车间东侧扩建空压站;现三乙胺储罐北侧新建甲类罐组,东侧新建装卸车站;厂区东南角新建事故池。项目周围3km范围无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区、风景旅游点和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环境敏感区。

本次公众参与的目的主要是使山东天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00t/a光气及光气化装置安全环保升级改造项目(光气装置部分)能被评价范围内的公众所了解,同时把公众对项目的态度、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回建设单位,促使项目的设计、建设更完善合理,从而更大限度地发挥项目的综合和长远效益,促进项目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要求,本项目共组织进行了二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编制了《山东天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00t/a光气及光气化装置安全环保升级改造项目(光气装置部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2  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情况

2.1  公示内容

首次公示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内容如下:

山东天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00吨/年光气及光气化装置安全环保升级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山东天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00吨/年光气及光气化装置安全环保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德州市临邑县临盘镇山东天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

概要:

山东天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现有20000吨/年光气生产装置,配套下游40000吨/年硬脂酰氯装置、3400吨/年光气化新产品装置(包括甲氨基甲酰氯、氯甲酸正丙酯、特酯、3,4-二氯苯基异氰酸酯)、5000吨/年氯甲酸酯装置、1000吨/年氯甲基异丙基碳酸酯装置及2万吨/年AKD(烷基烯酮二聚体)装置等,以上项目均按要求履行相关环保手续。

目前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服役均超过12年之久,老化程度严重,尤其造气、光气、氯甲酸酯工段的设备自动化水平较低、工艺技术方案落后,安全风险较大。为提高设备本质安全性,拟在光气产能不发生变化的基础上,通过引进国外先进设备及安全控制系统,对光气生产装置进行升级改造。同时淘汰3400吨/年氯甲酸酯、1000吨/年氯甲基异丙基碳酸酯等剧毒品生产,改造为毒性较小的2500吨/年丙二腈生产装置。

本项目实施后,从厂区内危险化学品总量,还是装置、产品危险性上都有显著降低。

二、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山东天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13385349571

三、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济南市历山路50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31-85870090  邮编:250013   E-mail:sdhkygzcy@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以及主要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接受委托——了解工程情况——征询有关部门意见——开展工作——进行环境背景调查——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大气、水、噪声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保可行性及减缓措施——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总则、环境概况、工程分析、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声环境影响评价、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环境风险评价、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分析、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评价结论和建议等。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附表格下载链接)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采取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

                                                  2020年05月19日

2.2  公示方式

网络公示时间:2020年5月19日至征求意见稿公示前。

网址:http://www.tiananchem.com/news/index_detail.aspx?InfoID=26

网络公示截图见图2.2-1。

2.2-1  首次信息公开网络公示

 

3  征求意见稿公示情况

3.1  公示内容及期限

征求意见稿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内容如下:

山东天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00t/a光气及光气化装置安全环保升级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山东天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00t/a光气及光气化装置安全环保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地点:德州市临邑县临盘街道办事处盘河村北山东天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项目概况:总投资38659万元,项目用地面积共计161114 m2,该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020-371424-26-03-026739。该项目为改建项目,改造完成后,全厂20000吨/年造气、光气装置产能不变进行升级改造,淘汰原3400吨/年光气化新产品、原1000吨/年氯甲基异丙基碳酸酯的落后产能,转为生产2500吨/年丙二腈。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及环保措施

废气:本项目主要废气污染源为丙二腈工艺废气,包括光化尾气、脱溶剂尾气、粗蒸尾气、精蒸尾气等有组织废气,物料在使用、输送等中转环节产生的无组织散发等。丙二腈光化尾气首先经管道进入三期尾气破坏吸收装置,光气破坏完成之后的剩余尾气再引入“碱喷淋+RTO+碱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置,最终尾气通过高25 m内径1.1m的排气筒排放。拟建项目产生的其他废气如脱溶剂废气、粗蒸尾气、精蒸尾气以及罐区(一)醇类、甲苯、三乙胺储存废气等直接进入“碱喷淋+RTO+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系统。二氯乙烷储罐产生的挥发尾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高15 m内径0.2 m排气筒(P12)排空。本项目光气、HCl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的要求;二氯乙烷、光气、VOCs以及二噁英等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Ⅱ时段标准;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

废水:本项目按照“清污分流”原则,初期雨水、造气废水、废气治理废水、车间冲洗水、纯水制备浓盐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以及生活污水送至现有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期雨水属于清净下水,经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上述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废水水质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后经现有管网进入临邑临盘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要求后排入临德沟、经污水管道进入配套临邑县五分干湿地进一步处理后,经十二里庄沟、临德沟、五分干渠、禹临河最终进入德惠新河。

噪声:噪声主要来自于各类机泵、风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行,声级强度均在70~90 dB(A)之间,主要采取消声、基础减震、建筑物隔声、安装隔声罩等措施。项目对各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叠加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固废:一般固体废物由环卫部门清运或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分类处置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风险: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危险化学品在储存、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泄漏等重大污染事故,本评价已提出初步防范措旋,在加强管理的前提下,项目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三、结论

建设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三同时”规定,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确保环保设施正产运行,确保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不受本项目建设运行的影响。从环保角度而言,项目建设可行。

四、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网络链接:http://www.tiananchem.com/pdf/2021090101.pdf

纸质报告书:即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联系,联系人方式见第七条。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厂区周边的居住区、文化区及农村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征求当地群众和政府部门对本工程建设的意见,对工程建设期和运营期所造成的的环境影响(主要是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的态度,要求及其他意见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您可以通过电话、电子信箱以及邮寄信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七、建设单位联系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山东天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13385349571

公告期限: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附件1:山东天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00t/a光气及光气化装置安全环保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山东天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日

3.2  公示方式

3.2.1  网络公示

网络公示时间: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14日。

网址:http://www.tiananchem.com/news/index_detail.aspx?InfoID=34

网络公示截图见图3.2-1。

3.2-1  征求意见稿网络公示

3.2.2  报纸公示

报纸名称:德州晚报

报纸公示时间:第一次公示时间2021年9月3日;第二次公示时间2021年9月8日,截图见图3.2-2。

 

图3.2-2(1)  报纸公示第一次(2021年9月3日)

图3.2-2(2)  报纸公示第二次(20219月8日)

 

 

 

3.2.2  报纸公示

公示村庄:临盘街道、小马村、王美韩村

村庄公示时间: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14日,截图见图3.2-3。

图3.2-3(1)  临盘街道公示

图3.2-3(2)  小马村公示

图3.2-3(3)  王美韩村公示

3.3  查阅情况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存放于建设单位—山东天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阅览室,查阅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查阅要求。

4  公众意见处理情况

截止到2021年9月14日下午,未收到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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